李兆玉,男,山东日照人;西南政法大学英语文学学士、民法学硕士、商法学博士,365777体育商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校级优秀教师。
在教学方面,主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商法学》及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外国民商法》,主持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证券法》,主持校级教研项目《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优化研究》,荣获西南政法大学“精彩一课”课堂教学竞赛优秀奖,曾为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公司、青海电力公司、青岛两级法院系统、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讲授公司法、合同法及保险法等商法相关专题。
在科研方面,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司诉讼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和司法部重点项目《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主持重庆市社科规划培育项目《公司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主持校级重点项目《公司本质论——以资产分割为视角》和校级青年项目《关联交易的司法审查标准研究》,合作出版学术译著《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全书校对)、《欧盟债法条例与指令全集》、《欧盟合同法与侵权法及财产法的互动》、《亚太地区第二代环境法展望》和《环境法故事》。
在实践方面,多次在企业融资、资产重组、公司并购等领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教学科研与法律实践保持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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