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刚,男,1965年生,民商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重庆企业信用促进会理事、法律顾问,重庆市渝州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重庆圣世律师事务所法律总监、资深律师。
林刚重视理论联系实际,作为西南政法大学教学骨干,从1994年以来,为各类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主讲民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破产法等多门课程,是《民法教学模式改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内外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课题的主研人员,该课题获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在学术研究上,林刚先后参与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研究》、《罗马契约制度与现代化合同法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研工作,并担任了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中国他物权制度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学术论文《物权理论:从所有向利用的转变》,1993年5月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1996年12月获司法部直属院校“八五”期间优秀论文奖;学术专著《经营权论》(与人合作)1994年12月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除此之外,本人还参与和主编了多本法学统编教材,其中他主编的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知识产权法学》,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在法律和对外活动上,林刚是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特约策划专家,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民间对日索赔律师团中方首席律师,以擅长办理各类重大、疑难法律事务著称,深得社会各界人士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