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苷用(1977-),湖南桂阳人,法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民主同盟西南政法大学沙区支部副主委;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婚姻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07年至今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365777体育。先后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政治与法律》、《重庆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二部。
教学格言:
学生即朋友,将学生当自己的朋友,将学生当自己的好朋友,将学生当自己的知心朋友!
主要科研成果:
(一)专著
1.《婚姻合伙视野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2.《养老保障法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二)学术论文
1.《美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及司法评介》载《家事法研究》2006年卷;
2.《离婚诉讼前处理子女抚养纠纷的一种新机制——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评介及其启示》,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4期;
3.《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论——以旅游合同为切入点》,载《改革与战略》2007年第4期;
4.《农村新型养老方式改革之赡养协议制度研究——兼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载《金融与经济》2008年第12期;
5.《论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6.《人身损害赔偿金在婚姻财产中的界定》,载《政法学刊》2010年第1期;
7.《婚姻中个人财产增值归属之美国规则及其启示》,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6期;
8.《婚姻合伙性质论——解读婚姻的一种新维度》,载《兰州学刊》2010年第8期;
9.《论夫妻共同财产管理之信义义务——以婚姻合伙理论为视角》,《家事法研究》2009年卷;
10.《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之判决执行——来自司法审判实践的启示与思考》,载《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11.《<婚姻法>课堂教学效果反馈及对法学教育的反思——基于课堂教学的实证调查》,载《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