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贯彻、落实、执行2010年1月11日西南政法大学第四届教代会全委会讨论通过的《西南政法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二、学院应为二级教代会、分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
(一)学院应为二级教代会、分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学院应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足额预算分工会经费。
三、为保障教职工的健康,大力开展学院文体活动。
(一)学院分工会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二)学院分工会鼓励会员成立各类兴趣协会,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学院分工会鼓励会员积极参加学校工作组织的活动。在各级评优评先中(尤学院突出贡献奖),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会员。
四、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提升生活品质和综合素养,积极组织各种培训活动。
五、在重大传统节日和会员过生日时,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
六、为关爱教职工,坚持开展“五必访”工作
(一)对会员生病住院的、会员配偶及直系近亲属去世的,进行慰问,慰问金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次500元。
(二)为关爱职工,学院分工会坚持开展“五必访”工作,慰问金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参照《西南政法大学工会“五必访”实施办法》执行。
七、根据校工会和院分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学院分工会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学院分工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1.分工会主席负责院分工会的全面工作,落实校工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和安排院分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年度总结工作,向校工会汇报院分工会情况。
2.分工会副主席配合主席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分工会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协助分工会主席落实校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安排落实院分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院分工会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年度总结工作。
3.生活委员负责了解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开展“关爱教职工”工作,协助分工会主席、副主席落实校工会的相关工作任务和安排落实院分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院分工会的“关爱教职工”年度总结工作。
4.文体委员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协助分工会主席、副主席落实校工会的相关工作任务和安排落实院分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院分工会的文体活动年度总结工作。
5.经费委员负责学院分工会的经费管理工作,配合生活委员开展“关爱教职工”工作,协助分工会主席、副主席落实校工会的相关工作任务和安排落实院分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院分工会的经费管理年度总结工作。
(二)学院分工会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学院分工会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工会小组成员开展工会的工作,协助分工会主席、副主席落实校工会的相关工作任务和安排落实院分工会的日常相关工作,负责本工会小组的年度总结工作。
八、本工作实施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