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365777体育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365777体育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为明确学生干部工作职责,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特对学生干部职责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章  党组织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学生党支部书记

  (一)负责本支部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主持本支部的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

  (三)组织、策划、决定和落实本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和形式。

  (四)协助年级辅导员做好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

  (五)完成学院党总支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条   党支部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关心党员的学习和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每月支部生活的内容和要求,督促和指导组织生活的开展和进行。

  (二)掌握党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党支部纪律情况,建议支部委员会进行表扬、批评和处分,对党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的教育,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三)负责党员管理,党员信息统计,收缴党费等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宣传委员

  (一)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及时向党支部反映。

  (二)向党支部提供稿件,定期组织编辑刊印支部宣传刊物,宣传党支部的活动、反映党员对相关时事政治的思考。

  (三)做好党支部支部会议以及支部生活的记录。

  第四条   党小组组长

  (一)了解党小组组内党员的学习生活以及思想情况,组织组内成员学习党的思想理论,关注时事政治。

  (二)向党小组成员传达党支部的重要会议、通知、活动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统计党小组内所有党员、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信息,提出新党员发展意见,做好相关信息管理。

第二章  团组织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第五条   团总支书记

  (一)全面负责团总支工作,规划团总支每学期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监督总支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基层团组织工作。

  (二)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向年级辅导员及上级团组织汇报团的工作情况。

  (三)在上级团组织及年级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共青团推优评优工作。

  (四)主持团总支工作会议和支部书记工作会议。

  (五)关心基层团干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进步成长,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团干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分团委和年级辅导员汇报反映。

  (六)形成团结、民主、协作的风气,全面负责总支干部的考评考核工作。

  (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随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基层组织情况,并及时总结推广。

  (八)协调、配合年级总班委的工作,参与年级日常管理。

  (九)经常性与兄弟院系保持密切联系,为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十)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团总支组织委员

  (一)根据总支统一部署,主持制定组织部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对团总支建设和经验交流工作、基层组织的考核和团务工作三大主要任务的检查落实和总结汇报。

  (二)负责对团组织生活的安排和对团支部、团员的考核,具体实施每年一度的五四评优表彰工作。

  (三)协助团总支书记组织安排每学期的团干部培训。

  (四)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五)负责团员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和更新工作和有关团情调研工作。

  (六)主持召开各团支部组织委员会议,布置检查,交流工作。

  (七)根据组织工作情况,及时向各级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团干部。

  (八)协助团总支书记具体处理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诸如创建先进团支部的计划安排,团干部培训,有关奖惩事项等。

  (十)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团总支宣传委员

  (一)根据团总支统一部署,主持制定宣传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团的宣传报到和理论研究工作起领导执行,检查落实作用。

  (二)负责起草,修改和编撰团总支的各类文稿等文字处理工作。

  (三)负责年级新闻信息的收集、撰写和上网。

  (四)负责与兄弟院系团总支交流工作情况。

  (五)主持召开团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检查,交流工作。

  (六)与年级宣传总班长共同负责年级宣传工作及年级刊物制作。

  (七)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团支部书记

  (一)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及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同有关组织和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经验,互相支持,促进团支部工作的提高。

  (三)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按时开好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作用,督促,帮助各个委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支部组织生活,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五)在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共青团推优、评优工作。

  (六)与班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事务,积极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

  (七)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年级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第九条   团支部宣传委员

  (一)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及时向团支部反映。

  (二)每月初向团支部交稿件,宣传本支部团员的新气象、新面貌,反映团员的心声。

  (三)发动和组织本支部团员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文娱活动和体育活动。

  (四)在年级团总支宣传委员和宣传总班长的带领下,做好年级刊物制作等宣传工作。

  第十条    团支部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关心团员的学习、思想和心理健康情况,提出团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督促和指导组织生活。

  (二)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团支部纪律情况,建议支部委员会进行表扬、批评和处分,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的教育,加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了解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研究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三)负责团员管理,团员统计,做好新团员编组,收缴团费和分发团徽等工作。

  (四)负责团员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年级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年级总班长

  (一)在年级辅导员的指导下,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年级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对年级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总班委员、班级干部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班级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学期期末形成文字材料上交相关部门。

  (二)全面负责年级同学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及时传达校学生处、团委、院分团委及辅导员对班级活动的要求,并督促同学将要求落到实处。

  (四)负责组织年级综合测评计算和评优评奖工作。

  (五)定期组织总班的生活会。

  (六)时刻了解掌握年级同学各方面的状况,适时和随时向辅导员汇报工作。

  (七)协助学习总班检查维护学习纪律,作好考勤,确保良好的学习秩序和学习效果。

  (八)配合团总支搞好团的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院学生会做好各项工作。

  (九)配合辅导员老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年级学习总班长

  (一)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沟通校、院教学管理部门,教师与同学之间的联系,并及时反馈信息,形成良好互动。

  (二)组织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及问题答疑会等学风建设活动,营造良好学风。

  (三)组织、分配各小班学习委员的工作,并将各小班情况汇总、分析,协助解决各小班具体问题,敦促同学们注意自己的学习进展情况。

  (四)统计分析年级学习相关数据。

  (五)检查维护学习纪律,作好考勤,确保良好的学习秩序和学习效果。

  (六) 协助年级总班长组织本年级综合测评计算和评优评奖工作。

  (七) 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年级生活总班长

  (一)深入同学,了解年级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

  (二)负责组织各类涉及经济困难奖助学金、社会捐资的评定工作。

  (三)负责协助学生助学贷款相关资格审查及督促诚信还款。

  (四)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投保组织工作。

  (五)负责抓好全年级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检查工作。

  负责制订全年级的卫生考核细则,做好综合考评中有关生活、寝室卫生方面的考评。

  (六)做好综合考评中有关卫生方面的考评。

  (七)负责发放各种奖助学金和年级经费报销。

  (八)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年级纪检总班长

  (一)组织开展年级纪律检查和考勤工作。

  (二)对年级内违纪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处理和公布。

  (三)组织协调各纪检委员工作。

  (四)协助年级总班各委员进行纪律检查。

  (五)做好综合考评中有关纪检方面的考评。

  (六)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年级文艺总班长

  (一)负责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艺术节等活动。

  (二)制定年级文艺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年级文艺工作。

  (三)活跃年级文化生活,挖掘、培养同学文艺特长,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素质。

  (四)做好综合考评中有关文艺方面的考评。

  (五)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年级体育总班长

  (一)积极号召、发动、组织全年级同学参加校、院的各项体育比赛和各项活动,并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组织全年级同学开展体育比赛或活动。

  (三)配合学生会体育部做好工作。

  (四)做好综合考评中有关体育方面的考评。

  (五)负责各班早操出勤率的抽查工作,并对各班的做操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

  (六)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年级心理总班长

  (一)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年级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二)协助学校开展各种活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

  (三)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反映。

  (四)主持年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定心理工作计划。

  (五)协助学校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

  (六)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   班长

  (一)在年级辅导员的指导下,负责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监督本班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学期期末形成文字材料上交总班汇总。

  (二)全面负责班级同学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负责协助总班长完成年级综合测评计算和评优评奖工作。

  (四)定期组织班委的生活会及班会,做好会议记录。

  (五)时刻了解掌握本班同学各方面的状况,适时和随时向辅导员汇报工作。

  (六)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学习委员

  (一)协助做好任课教师与同学的交流沟通工作,将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任课老师和辅导员。

  (二)协助做好各科任课教师与同学的交流沟通工作

  (三)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风建设活动,营造良好学风。

  (四)根据年级安排,作好课堂考勤,确保良好的学习秩序和学习效果。

  搜集和统计班级同学学习信息和数据。

  (五)协助班长、团支书做好班内事务。

  (六)配合学习总班做好综合测评中有关学习方面的考评工作。

  (七)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生活委员

  (一)负责班级费用的保管及支出,记好收支账目,并定期向同学们公布。

  (二)深入同学,了解本班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

  (三)具体负责本班同学医疗保险办理工作。

  (四)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

  (五)负责协助本年级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检查工作。

  (六)配合生活总班长做好综合考评中有关卫生方面的考评。

  (七)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纪检委员

  (一)负责班级纪律秩序的维护、检查和考勤工作。

  (二)对班级内突发性违纪事件进行制止、询问、记录并上报情况。

  (三)协助纪检总班对年级内违纪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和上报并负责本班违纪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和上报。

  (四)协助纪检班长从事纪律检查,包括:早检、晚检、学生日常请假销假、节假日学生归校以及学校年级大型活动到会情况统计。

  (五)配合纪检总班做好综合测评中有关纪检方面的考评工作。

  (六)注意本班同学用电、防火防盗安全,配合年级工作,保证同学安全。

  (七)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文艺委员

  (一)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活动。

  (二)配合文艺总班,鼓励动员班级同学参加各类各级文艺活动。

  (三)配合文艺总班做好综合测评中有关文艺方面的考评工作。

  (四)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体育委员

  (一)负责全班早操的组织、集队、点名、领操。

  (二)负责班级体育活动的报名、组织。

  (三)组织开展班级体育活动。

  (四)配合体育总班做好综合测评中有关体育方面的考评工作。

  (五)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  心理委员

  (一)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二)协助学校开展各种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

  (三)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反映。

  (四)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的学生跟踪及反馈。

  (五)协助学校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

  (六)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寝室长

  (一)团结室友,关心室友生活。

  (二)努力营造寝室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清洁的环境。

  (三)关注寝室安全,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及时向年级辅导员汇报。

  (四)完成学校、学院及年级交给的其他工作。